1、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从8个方面进行评审:项目管理9.5分、数字设计12分、智能生产5分、智能施工15分、智慧工地24分、建筑机器人32.5分、智慧运维1分、建筑产业互联网1分;2、评审总分为100分,其中必备项71分,限定项13.5分,鼓励项15.5分。项目综合得分达到60分且满足必备项最低得分的评定为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综合得分达到75分、满足必备项和智慧工地三星级要求的项目评定为智能建造重点项目(示范效果显著)。1、智能建造BIM应用项目从6个方面进行评审:项目管理15分、数字设计25分、智能生产9分、智能施工45.5分、建筑产业互联网2分、智慧运维3.5分;2、评审总分为100分,其中必备项46分,限定项23分,鼓励项31分。项目综合得分达到55分且满足必备项最低要求的评定为BIM应用项目;综合得分达到85分且必备项、限定项均得分的评定为BIM全过程示范项目。1、对评定为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且示范效果显著的,奖励20万元;2、对概算中不含BIM应用费用且荣获BIM全过程示范项目的给予3元/㎡财政资金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20万元;3、新建装配式建筑评级达到A (HB)级以上,并在BIM全过程应用、部件标准化、降成本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4、引导招标人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BIM技术;5、鼓励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人参建项目入选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或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情况和信用得分情况作为定标择优因素;6、保定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直接入选“古城杯”,优先推荐申报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安济杯奖、河北省建设科技应用示范工程,支持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和鲁班奖;7、保定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根据建筑机器人在施工中替代人工比例,可结合实际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缴存比例。
各县 (市、区、开发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局),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开展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BIM应用项目评审工作,我办制定了《保定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 BIM应用项目评审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同配合,加强审批报建各环节的服务指导;各县 (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认真做好重点项目培育工作,积极推荐具备智能建造场景应用的项目申报试点项目培育对象;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BIM应用项目培育对象要对照评审指标拓展场景应用,探索工作路径,强化典型示范。
附件:
1.保定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BIM应用项目评审指南(试行)
2.保定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审指标(试行)
3.保定市BIM应用项目评审指标(试行)
保定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岳金凯;电话:3090037)
附件1:
附件2:
附件3: